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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睛阅读】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以下简PE通知),加强和重申了对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和股权投资行业自律的规定。为规范境内设立的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含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的运作和备案管理,同时组建全国性股权投资行业协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通知,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对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进行自律管理。这将会对众多股权投资企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本期导读】=======
▲美国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川律师来我所访问;
▲北京市律协私募专委会PE投资法律实务研讨会结束;
▲我所律师组建专家团队走访拟上市公司;
▲中国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会在顺义召开;
▲西城区律协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年会召开;
▲信中利与创东方4.5亿元注资龙文教育,助力A股上市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公布
【京银快讯】
▲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川律师来我所访问
2011年12月14日,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川律师来我所访问。凯易是一家在全球拥有1500名律师、在美国、欧洲和亚洲都设有办公室的百年律师所。专注为上市公司和未上市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涵盖了兼并和收购业务、合资业务、公司和证券事务以及公司融资业务,代表的私募基金客户多达200多家。我所王君政主任和李川律师进行了友好交谈,双方探讨合作,在股权投资、复杂国际纠纷解决、跨境并购领域开展合作,建立合作机制。
▲北京市律协私募专委会关于PE投资法律实务研讨会结束
2011年12月16日,我所王君政主任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私募股权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市律协私募专委会关于PE投资法律实务研讨会就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服务市场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律师如何做好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服务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王君政主任介绍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管,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筹备的(全国性)股权投资协会的进展情况和京银律师事务所受协会委托组织起草股权投资与创业投资的行业自律规则,以及参加《中国创业投资企业法律实务指引法律文书》编撰工作。律协表示愿意与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合作,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西城区律协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召开
2011年12月17日,我所王君政主任作为西城区律协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业指委”)委员,参加了区律协业指委2011年度的香山工作会议。会上,冠衡所刘卫东主任对业指委2011年度的工作成果做了总结汇报,与会委员对业指委在“三进工作”、“名家讲坛”、“律师培训”、“沙龙与研讨”活动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对2012年业指委的12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布置。
▲中国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会在顺义召开
12月8日-9日,中国投资协会股权投资与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创投委”)秘书处全体人员,在北京春晖园会议中心召开了年度工作会议。秘书长郑昌幸、副秘书长王君政、李志勇、牟丽娜、余朝辉、张昌辉等参加了会议。主要了讨论创投委 2012 年工作思路及计划安排,汇报了中国创业与股权投资资源数据库、中国创投项目数据库和会员发展规划筹备工作情况。会员中心、培训中心、项目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就2012 年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要加大开展品牌宣传,开展培训包括职业、创投行业峰会、神州行项目对接活动、项目库的建立和项目路演活动等业务。研究中心计划明年开展《年度优秀项目评优表彰》系列丛书、《创业与股权投资法律范本》指引丛书、《中国创业投资动态》与手机报等的编撰。王君政副秘书长负责的行业自律规则体系的制定也将在明年上半年完成。
▲我所律师组建专家团走访拟上市公司
12月20日下午,京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君政、律师武澜,同国泰君安证券投行部董事总经理吴同欣、高级投资经理寻国良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罗振邦等组成企业上市(IPO)咨询服务的专家团队,走访了阳光传媒等拟上市企业,并与企业高层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三家专业服务机构对拟上市企业的法律、财务及其他与上市有关的问题把诊问脉,有针对性的进行了专业的解答和辅导。与会各方进行了良好的互动,拟上市企业对上述三家专业团队的解答和辅导非常满意并深表感谢。
▲中国创投委行业自律规范起草工作组会议召开
2011年12月29日中国创投委行业自律规范起草工作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D座3楼召开,由创投委秘书长、幸汇资本郑昌幸,副秘书长、京银律师所主任王君政组织并主持,邀请到了创投委领导和美国凯易、君合、国浩等著名律师所,毕马威会计师所,盛世投资等各行业专业人员一起参与讨论中国创投行业自律规范的起草工作,做好了初步的分工和配合方式。
【PE聚焦】
▲九鼎等大牌PE机构募资创新收益模式:首试结构化PE
近日,美国华平投资集团(下称华平)宣布认购了海通证券H股价值2.1亿美元的股份,解决了海通证券H股招股不理想的现状。尽管华平一直以来在国内的私募股权领域投资颇多,但是此次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却一举成为其在华最大的单笔投资之一。不久前,KKR也宣布参与中国服饰在香港的IPO,斥资6000万美元,成为中国服饰的基石投资者。深圳某PE基金高表示:“现在的形势很不乐观,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PE通过公开市场募集资金越来越困难,因此IPO越来越依仗作为基石投资者的私募股权基金和其他投资机构。为了尽快笼络和吸引资金,PE开始在投资收益模式上进行创新,即将广泛运用于二级市场的私募证券基金中的结构化产品悄然用在了自己的身上。
▲2012中国VC/PE市场募资难度或加大
在经济环境发生巨变的2011年,中国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VC/PE)市场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全球经济前景充满不确定性的背景下,2012年中国VC/PE市场在募资、投资和退出三个重要环节可能出现迥异的表现。专家认为,告别2011年的募资黄金时节,2012年中国VC/PE市场新基金的募资难度或有所加大,VC/PE的退出也将因为国内外资本市场环境不佳而延续寒冬。值得注意的是,资本市场环境恶化,以及国内外流动性收紧使得一级市场上浮躁的心态趋于冷静,企业家报价开始回落,投资心理也愈加谨慎,VC/PE投资或迎来良好时机。
▲信中利与创东方4.5亿元注资龙文教育,助力A股上市
投资界12月22日消息,信中利资本与创东方投资公司在北京正式宣布投资个性化培训机构龙文教育集团。总投资额为4.5亿元人民币,成为国内教育产业最大的一笔股权PE投资,这也将是龙文教育上市前最后一轮融资。新一轮融资将用于现有网点的扩张、设施提升、以及师资力量的建设。日前信中利董事长汪潮涌曾向投资界透露,于今年7月与龙文教育正式接触,12月15日正式签约。汪潮涌称之为“信中利2011年在文化教育和创意产业的精心杰作。据了解,龙文教育对于未来的上市计划有两方面打算,一是国内A股上市,二是海外上市。如果A股上市,龙文教育将成为国内首家市场化教育服务领域的上市企业。
▲鲁信创投1亿下注核电业 华东重装注册资本增值10亿
鲁信创投24日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高新投”) 拟对华东数控全资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下称“华东重装”)和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其中,鲁信创投与华东数控、华东重装签署《增资协议书》,据了解,华东重装发起设立后,新上核电及重型容器锻件制造项目,预计总投资30亿元。该项目一期建设以形成锻造热处理、冶炼生产能力为主,分阶段逐步形成核电容器锻件加工、焊接以及核电蒸发器、稳压器、堆内构件的综合生产能力。在对惠城公司投资项目中,山东高新投以每元注册资本5.33元价格向其增资1599万元,共300万元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注册资本6000万元的5%比例。
【新法速递】—京银律师新法解读
▲《行政强制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避免权力滥用,《行政强制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所应遵守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等要素所构成的一个行为连续过程。在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上,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大多是掺杂于实体法律规范之中,规定片面、语意模糊,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另外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不多,缺乏高水准的专题论文或学术著作。然而,行政强制措施程序作为行政程序中的具体行政程序,是实现行政强制措施制度的保障和基本条件,对于法治国家来说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公布
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可以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下列情形适用本办法: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相关业务,根据《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现就相关关问题颁布了通知。对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相关的投资额度、资金汇出入等实施监测和管理。证监会批准取得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委托其境内托管人代为办理通知所要求的相关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累计净汇入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投资额度。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得转让、转卖投资额度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已取得投资额度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如自获批额度之日起1年内未能有效使用投资额度,外汇局依据相关情况调减其投资额度直至取消。
▲为防误上钓鱼网站 7金融机构官网将在搜索结果中置顶
公安部为防止网民误上钓鱼网站导致财产受损,已会同中国银联、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及部分商业银行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并与国内10家主要互联网搜索引擎公司(百度、人民搜索、必应、搜狐搜狗、网易有道、腾讯搜搜、雅虎、中搜、盘古、奇虎)协商,首批已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5家国有银行和中国银联以及“中国电子银行网”等官方网站主页链接在搜索结果中突出显示,谨防网民误上钓鱼网站。(中国法院报)
▲中国养老金缺口扩大,保值增值遭严峻挑战
中国社科院12月20日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1》报告显示,14个省份基本养老保险在2010年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缺口共计达679亿元,比前一年同期增加250亿元。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只有存银行和买国债两种投资渠道。一方面是近半数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一方面是基金结余收益率大大低于通货膨胀率,中国养老金制度正面临严峻挑战。证监会和社保基金高调表态支持养老金入市;证券界也认为养老金入市是双赢,将成股市制度性红利。但是也有专家认为:养老金没有救市义务,入市需谨慎。在股市尚未制度完善、健康发展前慎重考虑将“救命钱”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长期资金投入股市。(中新网证券频道)
【律师点睛】
京银律师提醒:12月8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再度出手,下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剑指非法集资,从股权投资企业设立与资本募集及投资领域、风险控制、管理机构、信息披露、备案管理和行业自律五个方面对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提出规范要求。这是我国首个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可以说是我国VC/PE行业从此步入“规范化管理新时代”的重要里程碑。随着国家政策层面对股权投资企业的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了备案、披露、行业自律等要求。因此律师提醒:股权投资企业备案应当提交的资料:除了常规备案申请书、执照复印件、资本招募说明书、章程协议、资本认缴承诺书等外。还要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所涉文件与材料的法律意见书。除应当按照约定向投资者披露投资运作信息外,还应当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业务报告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京银律师所作为联盟会员单位,愿意同合作紧密的会计师所一起为会员单位展开股权投资企业上述备案事项法律、会计服务。服务电话:律师13801128443,会计师13981117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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