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京银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在轰动一时的黑龙江佳木斯市XX粮库亏空案中为贪污罪犯作辩护人。在律师的成功辩护下,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做到了既尊重事实,也使得法律正确适用,使犯罪与刑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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